
新京报作假,还是《文艺研究》非法经营?
直言了,2008·03·01。
本月02-29,新京报发表报道 “《文艺研究》邀季广茂反驳,发声明称欢迎季广茂撰文反批评,‘骂人教授’回应‘乐于考虑’”。报道说明了《文艺研究》杂志提出的发表季某教授反批评的三个条件的声明:
(一)此文(指控人钟华)作者是文章的惟一责任人,文中所有观点只代表作者本人。
(二)此文的处理,与“书与批评”栏目坚持的“确保反批评与批评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无关。
(三)本刊按审稿程序和标准对此文的处理结果,与被批评者的回应要求没有关系。
声明的最后说,“本刊在季广茂教授就针对批评者的不当言词做出正式道歉之后,随时欢迎季广茂教授的反批评文章,并按照‘书与批评’栏目编辑原则处理。”
新京报报道说:“昨天下午,《文艺研究》给本报发来声明,表示欢迎季广茂撰文反批评。在本报收到《文艺研究》声明之后再次采访了季广茂;对此,季广茂表示,‘这是一个很积极的态度,我现在乐于考虑。’”
可是,今天,季广茂发表声明说:“我是在没有听到下列一语的前提下才表示‘乐于考虑’的:‘本刊在季广茂教授就针对批评者的不当言词做出正式道歉之后,随时欢迎季广茂教授的反批评文章,并按照‘书与批评’栏目编辑原则处理。’”同时,季某教授声明说:他“绝对不会在任何情形下,以任何方式向钟华道歉,亦不接受钟华在任何情形下,以任何方式进行的道歉。钟华对我伤害在先,且远远大于我对钟华的伤害(如果也有伤害的话),道歉(无论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问题:如此大的事实出入,新京报的报道是否属实?是新京报编造新闻,还是《文艺研究》杂志在搞非法经营和欺骗了新京报?总有一个是搞了撒谎。
通过这个事件发展,至少可以看到以下几点:
钟华之文不是正常的“学术争论”或“学术批评”,而是《文艺杂志》和作者钟华勾结伙同发表造谣诽谤、政治指控和个人攻击文章,试图把季某教授及其项目一棍子打死。众所周知,如此手段,早就成为中国大陆学术界争夺项目、打击排挤竞争者和实行得不到项目就搞报复的媒体舆论手段。
《文艺研究》杂志提出的要求被批评者季某向批评者钟某正式道歉才欢迎被批评者反批评的条件,也说明钟华之文绝不是正常的“学术争论”或“学术批评”,而是个人恩怨或机构利益恩怨之争。按照国家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也按照国家关于学术杂志经营的法规,从没要求被批评者向批评者认错道歉之后才考虑发表反批评的条款,而是严格禁止那样的做法。《文艺研究》杂志提出要求的同时,也明确表达了他们拒绝执行平等对待作者的学术杂志经营基本原则的立场,显然,该杂志的行为是明目张胆的和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是涉嫌非法经营的活动。
《文艺研究》杂志发表的钟某文章搞了造谣惑众、政治指控和个人攻击,理应是该杂志遵纪守法、向社会读者道歉并撤掉钟某弄虚作假的文章,如同〈科学〉杂志处理韩国黄某论文一样。可是,该杂志抓住报刊媒体对季某教授搞舆论轰炸的机会而倒打一耙,试图通过转移目标的手段、掩盖自己和同伙钟某的学术不端行为,达到逃避发表弄虚作假的论文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如同新华网的评论所说,面对不正常状态的伤害,季某做的是正常的防卫性反应。用咱的话说,季某言行是诚实的错误,而《文艺研究》杂志发表的钟某文章是明知故犯的弄虚作假。而目前,媒体是对诚实的错误搞舆论轰炸,对弄虚作假是搞吹捧贴金。新京报报道给季某教授戴个“骂人教授”帽子,至少说明那媒体行为对公民缺乏起码的尊重,若不说它严重丧失了公正公平的新闻管理基本原则。中国大陆的学术环境糟糕,媒体是主要肇事者之一,这次的舆论轰炸和《文艺研究》杂志及作者弄虚作假反受吹捧的事情,又是一次绝妙绝好的证明。
简而言之吧,新京报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说明报道真假,至少,应该原文刊载季某教授的声明,澄清事实和对社会读者有个交代,而不能只发表有利于钟某方面的报道评论。不然,您那里就不配“知识分子的园地”称呼,而应该叫“学术环境的屠宰场”。
而这次舆论轰炸事件的主要煽动者,譬如人民日报媒体,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象它追问华南虎照片一样来实行自己所说的“追问”责任,对《文艺研究》和钟华合伙发表造谣诽谤、政治指控和个人攻击的弄虚作假文章的行为及背景做出“舆论监督”,对其学术不端行为和涉嫌非法经营的真相实行“追问到底”的责任,并实行“彻底翻底”和“抓出黑手”的措施。不然的话,所谓的“舆论监督”、“追问责任”、“社会诚信”,等等,还有什么意义?
附件:季广茂的声明:
绝对不会在任何情形下,以任何方式向钟华道歉
季广茂 2008-03-01 05:53:54
刚刚读到了《新京报》在昨天发表的“《文艺研究》‘邀’季广茂”。前天傍晚《新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的确提到了《文艺研究》“邀”我撰写“反批评文章”一事,我也的确表示“乐于考虑”,但我是在没有听到下列一语的前提下才表示“乐于考虑”的:“本刊在季广茂教授就针对批评者的不当言词做出正式道歉之后,随时欢迎季广茂教授的反批评文章,并按照‘书与批评’栏目编辑原则处理。”
本人现郑重声明如下:钟华在《文艺研究》杂志2007年第11期发表的《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迷失》一文,怀着极大的恶意对本人进行政治诬陷、学术污蔑和人格污损,对本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本人虽然为此仅以个人的名义,在个人博客上发出过激愤之词,并因此向有关方面表示歉意,但绝对不会在任何情形下,以任何方式向钟华道歉,亦不接受钟华在任何情形下,以任何方式进行的道歉。钟华对我伤害在先,且远远大于我对钟华的伤害(如果也有伤害的话),道歉(无论是真诚的还是虚伪的)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另外,自开通博客“评论”之后,本人从未删除过任何“评论”(跟帖),以后也不会删除。任何删除行为都与本人绝对没有丝毫关系,本博客的管理权限也仅限于本人。本人向来行不更姓、坐不更名,从不像某些人那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扇阴风,点鬼火,放冷箭,还以自为得计,既卑鄙透顶,又愚不可及。
相关新闻报道:
http://www.gmw.cn/content/2008-02/29/content_741255.htm
《文艺研究》邀季广茂反驳----
发声明称欢迎季广茂撰文反批评,“骂人教授”回应“乐于考虑”。
张弘 刊发时间:2008-02-29 16:21:4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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