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文化成了撒谎文化。
直言了,2008·03·27。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03-28 第06版)刊登了一篇文章《我外孙凭啥被联邦聘用》,说:作者的女儿在从大陆到美国、不到两年攻完MBA后准备念博士,就被美国联邦政府聘用了,而且,为了聘用,“联邦政府和许多用人单位以‘代办身份’和‘待遇优厚’为条件,先后找上门来”;更还有,“前不久一位来自华盛顿的官员告知,联邦政府有意雇用他。经过一系列严格测试后,已经正式签约。这是我们家第三代(也是第二个)被联邦政府登门寻求就业的。”云云。
为何如此?该文章说:“在各方面竞争异常激烈的美国,联邦政府部门为什么会看上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留学生?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绝大多数美国人不懂得中国语言文化,更不了解中国。他们需要与崛起的中国打交道,当然就迫切需要具有中国文化背景的华人。”
哈!撒谎,十分低劣的撒谎。
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雇员必须是美国公民。您一个刚到美国没两年、还不知道是不是美国公民的中国留学生,就能被联邦政府聘请就业了?扯淡。看看美国联邦政府招工公告怎么说的:
Detailed Policy Information with Citations:
The Federal Government gives strong priority to hiring United States citizens and nationals, but non-citizens may be hired in certain circumstances. Agencies considering non-citizens for Federal employment in the competitive service must follow usual selection procedures and also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all three of the following:
- immigration law;
- appropriations act ban on paying certain non-citizens; and
- executive order restriction on appointing non-citizens in the competitive service.
连接: http://www.opm.gov/employ/html/Citizen.asp 。
那政策说明说:美国联邦政府优先招收美国公民,但非美国公民也可能雇用。需要非美国公民的部门招收该类员工必须遵守选择惯例和法定程序,并必须全部满足三个基本条件:
- 移民法。也就是您的身份是否允许您在美国获得工资等有收入的工作。
- 对非美国公民员工的工资福利支付限制法规。雇用部门是否有权有预算为非美国公民员工开支。
- 雇用非美国公民的执行命令。即必须证明某工作必需但找不到美国公民而不得不雇用非美国公民。
嘿嘿,在美国,会中文的人多了去了,仅大陆移民而成为美国公民的就以十万计。人家不用会中文的美国公民、而要用您一个到美国不过两年的中国留学生?扯淡。真那么做了,那个负责招工的官员岂不因为违法操作而丢饭碗了?
再说了,美国政府招工必须严格遵守“equal opportunity”(机会平等)法规,不得对任何人表示特别优厚待遇或表示轻视歧视。若招工官员对那中国留学生是搞了“待遇优厚为条件”和登门招工,哈!那官员不被判刑而仅仅是丢饭碗,就算他走运。
简而言之,那篇文章跟前阵子官方媒体发表的美国政府有“美女军官”和“优厚待遇”且“开车接送”中国人入伍的消息一样,都是些非常低劣的撒谎文字和垃圾文字。嘿嘿,名曰“中国文化”如何如何,其实搞的是“撒谎文化”。作为海外华人,在官方媒体屡屡看到那样的垃圾文字,本人不但没有为中国人和中国文化而自豪骄傲的感觉,反而是增添了为中国人和中国文化而感到可耻、可怜和可悲的感觉。
相关新闻:
我外孙凭啥被联邦聘用。
王龙保(寄自纽约)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08-03-28 第06版 )
# # #
========
: 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