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别人姓什么,您自己姓啥呢? [原创 2006-08-08 15: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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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别人姓什么,您自己姓啥呢?
----人民日报人民网还姓“人民”吗?
直言了,2006·08·08。

人民日报及其人民网发了不少新闻报道评论,针对腐败和违法乱纪行为、或者针对完全变了性质的事情,责问人家姓什么。这个问题呢,也很需要人民日报人民网、特别是该媒体的科技部及科技频道作出个象样回答:人民网还姓“人民”吗?可说事儿挺多,就拿最近发生的事情说起。


前些日子,武汉市区法院判决,媒体吹捧起来的“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对肖传国先生的指控是无端指控,令方舟子公开赔礼道歉和做出三万元赔偿。就此呢,方舟子的嫡系媒体、人民网科技频道没做任何核实属实,就发表了《海内外学人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公开信》(人民网>>科技,2006年08月02日17:16),公开对抗中国法律。那封信充满了弄虚作假,简单说几个:

---- 那信说是“海内外学人”的公开信,可信件署名却是方舟子自己的私人网站,哈!没一个真名实姓的署名。正如一网友所说:“看题目,还真以为是公开信都出来了呢,点进来一看,是征集签名稿,而征集者连个实名都没有,真是太不地道了。”

为何不敢公开真名实姓和如此弄虚作假?据海外学子披露,参与信件的人,没一个来自专业领域(即专业领域没人支持方舟子的非法打假活动),而多数来自在校生和工商界,甚至还有被中国政府取缔的海外仇华组织和邪教组织的成员,----方舟子及其同伙的行为代表了谁的利益,不言而喻。其实,这并不奇怪。多年了,那些组织一直在用方舟子及其国内同伙的“伪打假”作“证据”攻击中国和中国政府领导人;那些组织成员出来支持方舟子,是必然之举。被媒体吹捧起来的“打假人士”方舟子自己就是作假的,再次获得证明。


----  那个“公开信”说:“我们认为,方舟子撰写评论文章对院士候选人肖传国进行质疑,是正当的学术批评与舆论监督,完全符合中国科学院公布院士候选人名单以加强社会各界对院士增选工作的监督的目的,同时也是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

那是明摆着通过作假欺骗来对抗中国法律法规。首先,科学院和教育部等部门已有国家法律授权的机构、接受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处理举报,同时呢,也有法规明文规定,接受举报和实行监督是该授权机构的执法行为,任何个人公民未经授权不得实行执法权力;大白话说,公民有充分的举报权,但未经法律授权就无权对其他公民或机构实行执法监督、更无权接受和处理举报,否则,就是涉嫌违法行为。

其次,法庭调查以充分证据说明,方舟子及介入媒体做的指控根本就不是“学术批评”。真是科技学术界人,都明白一个起码做法:在实验科学领域,您要推翻某个论点或理论,就必须拿出自己的实验分析、在数据和方法等方面指出对方错在什么地方;而错误并非就是作假(科技学术界允许“正直错误”和失败),而有些正确的东西却可能是抄袭剽窃之作。也就是说呢,您要指控人家作假,发现错误还不够,您还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涉嫌有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等行为。

肖传国所从事的医学专业,就是属于这种实验科学领域。而方舟子做的指控呢,没有任何实验分析作事实根据,其实呢,他根本就没做任何实验分析,仅仅是把网络上的检索资料东拼西凑、加上自己的伪造东西,就对肖某提出了“作假”指控了。正如法庭判决显示的,方舟子的指控充满了个人攻击和搞诽谤的东西。譬如,就质疑肖传国的职务职称来说,方舟子及介入媒体的根据仅仅是互联网上伪造误传的东西,而到肖传国所在的美国NYU大学官方网站查询,肖传国的职务职称是完全属实的,且那些资料都是公开的和免费查询的。方舟子被吹捧为“打假人士”,难道连到NYU官方网站查询都不会?不是不会,是故意用伪造证据搞诽谤。就此,法院判决是完全正确合理的。

再其次,为了诋毁贬低肖传国,方舟子用尽了手段,可惜,他没有任何专业训练、在学术上说不出啥来,就搞伪造证据、诋毁贬低肖某获得学术奖、说那个奖很容易获得;同时,他还试图贬低肖某发表了论文的、在国际医学界发行了几十年的中国主办的医学杂志,好象中国的学术刊物就没“国际”性、而只有西方的刊物才有“国际性”了,似乎是他贬低了杂志、就能贬低肖传国、就能说肖某“作假”了。哈!如此伪造证据的做法,且不说方舟子不把国人放在眼里的崇洋媚外心态再次暴露,就那做法的荒唐作假,海外学子也早有评论说:既然获得那个学术奖很容易,方舟子为啥不去拿个奖来证明一下如何容易呀?方舟子自称是博士,却为啥水平低劣到连什么是“国际期刊”和“国外期刊”那么简单的事儿都不知道的程度?不是不知道、而是为了诽谤而伪造证据。就此而论,法院判决是完全正确合理的。


中国法规条文明确规定,官方媒体不得发表未经核实属实的新闻报道评论,否则,就作为弄虚作假的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处理。对方舟子私人网站的公开信而言,其内容充满了弄虚作假的内容,而人民网科技频道是官方媒体的一部分,为何不做核实属实就发表呢?退到最后底线,新闻机构起码的道德品质是要求公正客观。可是,人民网科技频道只发表方舟子一方的东西,不发表另一方肖传国的东西、也不发表法院判决书(甚至连个简单背景交代都不做),----为私人既得利益服务,一官方媒体居然连自己国家的法律和依法执政都不放在眼里了。

宣传部门媒体是如此明显地偏向、为方舟子及其同伙何祚庥等人的私人利益服务的严重倾向,在人民网科技频道已经泛滥两年多。事情恶劣到啥程度?简单说几个:

----人民日报科技部和人民网科技频道,为何祚庥方舟子等人提供了许多宣传媒体方便条件,肆意伪造证据对公民搞无端指控和舆论轰炸。一些记者编辑甚至直接参与那些活动,自知没专业知识和没证据,却还是对公民搞无端指控和舆论轰炸围剿,甚至编造新闻报道评论欺骗社会。如此恶劣的媒体暴力行为,在新中国成立后至今也是罕见的。

----他们为祚庥方舟子等人提供媒体方便,为水电部门的既得利益当充当枪手,搞公款旅游,搞伪造数据和篡改数据,肆意搞造谣诽谤、把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决策说成是“伪科学”,甚至还影射造谣说党中央决策是拿了外国资金搞的!那弄虚作假行为的恶劣程度,已远超过一般所说的“学术作假”和“红包新闻”了。

----为了扩大影响,他们试图借强国论坛的盛名而开辟新坛。譬如,强国论坛本来就有“科教”“环保”等分坛,可那些编辑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硬是搞重复、开辟了他们自己掌握控制的“科技论坛”和“环保论坛”等,拒绝强国论坛的管理条例和强国版主过问,俨然是个“独立王国”。在那里,他们不但肆意攻击公民和国家政策,甚至对不同见解的网民搞政治诽谤。

----就民众对那些极端恶劣行为的批评和不满,人民日报科技部和人民网科技频道是采取严厉封杀的手段。这还不够,在看到自己词穷理亏的时候,他们就重复发表文章彼此搞肉麻吹捧,还重复发表流氓文字对提出批评的人搞谩骂。此外,他们还未经法律程序就搞海外私人网站连接(这做法本身就是违犯国家法规的),通过那些渠道对不同见解和提出批评的人搞政治诽谤和散布谣言。看看那作风,哪里还有个官方媒体、甚至中央官方媒体的样子?俨然象是个“黑社会”打手的聚集之地了。

简而言之,人民日报人民网的科技部与科技频道的行为之恶劣程度,已大大超出通常说的违反国家新闻工作管理法规的搞虚假信息、搞“伪舆论”和“伪监督”做法了,而很象是个为极少数既得利益者服务的、颇有“黑社会”色彩的枪手阵地了。面对这状态,咱不得不问:人民日报人民网,您还姓“人民”吗?若您还姓“人民”,那么,对您部门频道所发生的那些恶劣行为,为啥还不做任何检讨和处理、反而听之任之呢?您位置再高,也是在中国法律管辖之下吧?别忘了,您曾宣传过“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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